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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江歌案”再次登上网络,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2016年11月3号,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害。凶手是她好友刘鑫的前男友 陈世峰,当时刘鑫 为了躲避陈世峰,借住到江歌寓所。陈世峰尾随追至,江歌把刘鑫拦在身后,出门劝阻陈世峰时,遭到陈世峰利刃袭击,最终不治身亡。
但这场悲剧并没有随着陈世峰收押而告一段落,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江歌的好友刘鑫对江歌妈妈避而不见。通过网络曝光之后,江歌的悲惨命运和江歌妈妈的无助绝望成为了中国网民的心结,网络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声讨怒潮。
整个案件发展到今天,简单地整理下大概是这样的:
社会舆论究竟有多强大?
8月,在几家媒体的努力之下,消失几近一年的刘鑫终于“被”愿意和江歌妈妈相见;
11月9日,新京报专访栏目《局面》发布采访刘鑫和江歌母亲的25则视频,唤醒了大众对一年前发生在日本的一桩惨案的记忆,由此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二十余家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带头对刘鑫进行道德审判,其中腾讯旗下公号“新闻哥”的《为闺蜜挡刀而死的江歌,你妈妈终于当面问了那个人:还有良心吗》成为舆论热潮中的首篇爆文;米未传媒旗下“东七门”的《刘鑫,江歌带血的馄饨,好不好吃》成为第二篇10万+热文;以咪蒙《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她刊《江歌,你替刘鑫去死的100天,她买了新包包做了新头发》为首的15篇推文阅读量纷纷跃居10万+,留言数量破万。自此该案件舆论进入高潮阶段;
与此同时,11月12日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及众多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在东京池袋西口公园集会,征求民众署名支援。基于舆论的引导,这个事件迅速发酵整个网络,200万人签名请愿判江歌案凶手死刑;
13日,《局面》栏目负责人王志安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关于“江歌案”:多余的话》讲述双方见面的始末,再次引发舆论大量转载。至此“刘鑫江歌案”达到传播最高峰。
事实上,“刘鑫江歌案”发酵到今天早已不能视为一件单纯的杀人案件,否则也不会引起全民关注。它牵扯到两个重要的角色:真正的杀人凶手与扼杀人性的刽子手。杀人是犯罪,凶手自有法律惩处;而泯灭人性、枉顾良知的人只是道德缺失,并不能构成犯罪。如此,又有谁来惩罚受害者?
舆论。
诚然,法律可以惩罚犯罪,但却无法宣判人性。网络舆论可以站在人性的视角,将一件普通的事件推到大众面前,从而引导了一场“道德宣判”。
除了网民对刘鑫的声讨,江歌母亲的请愿也是一个很好的佐证:日本很难判处死刑,但是,也曾经有过33万人签名达成死刑判决的先例。这成为江秋莲可以看见的希望。她希望通过请愿,通过大众的舆论来惩处杀害女儿的凶手。
12月11号,陈世峰杀害江歌案将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庭审时间是五天;12月20号前后,该案将一审宣判。那么如此强烈的舆论引导,究竟能否替江歌讨回公道?
首先,我们必须要清楚,所谓的“公道”到底是怎样一个公道。一直以来,网络舆论所具有的强大传播功能和舆论影响力都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司法。它们看似对立实则统一,最终目的都是保障社会正义。但同时舆论只能是作为监督、引导,但绝不能占据司法审判的主导地位,从而形成“舆论审判”。已明确杀人事实的凶手固然不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在舆论所还原的真相下,相信司法必会给予一个公正的判决。这,是为公道之一。
公道之二就在于整个案件延续一年过程中所衍生的另一个所谓“枉顾良知”的闺蜜。基于网络披露事实真实性的条件下讨论这个问题:刘鑫没有犯罪,她只是践行了“人都是自私的”这一条标准。她的行为不能用法律去审判什么,面对全网的舆论声讨,刘鑫的生活必将受到影响。正如之前闹得火热的“王宝强马蓉离婚案”:纵然马蓉与宋喆的“出轨”并不构成犯罪,但其恶劣的行径遭到了全网的谩骂,导致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根本不敢出现在公众面前,事业也遭受很大影响。这些都是关于人性、关于良知的问题。诚然,舆论监督不能干预司法,但当法律没有权利去主持正义的时候,舆论审判该是受害者讨回公道的有利手段。